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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陈某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抓饭直播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4-12-12 来源: 抓饭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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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1日,抓饭直播会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组成督查组就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陈某某反映的问题,通过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座谈、查阅资料、查看现场、与信访人见面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陈某某,男,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妙高镇荫樟源村人,2013年10月,陈某某到抓饭直播上访,反映2004年遂昌县政府未履行法定程序,违规征用3个村125675平方米农用地;县国土局拒绝提供被征三块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相关文件信息,要求公开征地相关手续;其被安置在上南门村的自建房屋建好已4年,当地政府拒绝发放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目前又面临强拆等问题。

2013年11月26日,遂昌县国土局出具答复意见,认为陈某某申请提供的内容属于与申请人生产、生活、科技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不予提供。陈某某对答复意见不满意,2014年8月,再次到抓饭直播反映同一事项。

二、核查情况

(一)关于遂昌县政府违规征地问题。2004年,遂昌县政府征收龙潭村、大毛村和上南门村土地以及妙高镇龙潭小区旧城改造项目是经浙江省政府、丽水市政府批准的,程序合法,征地拆迁等补偿款已全部补偿到位。

(二)关于县国土局拒绝提供征地手续等相关信息问题。对信访人提出的诉求,县国土局在出具答复意见时,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向信访人提供相关文件信息。

(三)关于其被安置在上南门村的自建房屋要求办理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及又要面临强拆的问题。在龙潭小区旧城改造项目中,陈某某除得到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套共计234.13平方米的商品房外,还获得了上南门村112.6平方米安置土地,其中,34.2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出让,78.35平方米按拆迁政策用地性质为划拨,陈某某自建了6层600多平方米的房屋。由于划拨性质土地需补交土地出让金才能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陈某某认为补交土地出让金不合理,未到县国土资源局办理。当地政府表示,只要其交纳土地出让金,随时可办理“两证”。关于反映面临强迁的问题,当地政府表示没有这一计划。

从2006年开始,陈某某对拆迁安置补偿等问题多次提起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已经县、市、省三级法院逐级审理,均不支持其诉求。目前,省高院已对该案件进行了终结,由最高人民法院备案通过。

三、当地对督查建议的工作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在信访事项答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对此,遂昌县政府表示:一是对该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不及时、不规范问题的相关部门和业务人员,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二是查找同类事项办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应措施。三是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涉及信访事项办理、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培训。四是再次约谈信访人,在政策范围内提供相关信息,回应所提诉求,做好相关解释工作。五是集中开展“抓整改、促规范、提实效”专项行动,推动全县信访工作整体提升。

注:2015年2月3日,浙江省报来后续办理情况。遂昌县国土局于2014年11月24日邀请信访人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标准补充填写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并出具公开告知书,按规定提供了相关地块农转用批文材料。同时,回应其所提诉求,对其反映的房屋办证、新房拆迁等问题作了政策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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