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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赵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抓饭直播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7-05-16 来源: 抓饭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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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1日至12日,抓饭直播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组成督查组,就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赵某网上投诉反映的问题,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阅资料、约见信访人、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赵某,男,户籍地为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汤河镇,现居住在嘉隆花园小区,2016年12月21日以来多次向抓饭直播网上投诉,反映该小区对住户按商业用电标准收费、小区宽带网络等配套设施不完备、环境卫生脏乱差、物业公司无资质及开发商违规交房等问题。

二、核查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属实。

(一)信访人反映电价高的问题属实。嘉隆花园小区是经临沂市发改委2012年4月12日核准的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投资规模1.25亿元,由临沂欣龙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赵某姐姐于2015年3月2日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该房屋现由赵某实际居住。2014年10月20日小区一期工程竣工后,部分购房者要求提前入住,2015年7月20日赵雪与开发商签订《嘉隆小区临时交房协议》,合同中约定交房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此时,小区配套建设尚未全部完成,开发商临时借用河东区独树头社区的设施为小区居民供电,该社区当时确定的电费收取标准为每度1.2元,费用由独树头社区收取。在双方签订《临时交房协议》中,开发商明确向住户告知了临时用电的收费标准等内容,提前入住人员均对电费标准问题无异议。独树头社区电费收取情况是,2015年3月至5月每度电1.2元;2015年6月至2016年12月每度电1元。2016年12月30日后,该小区仍存在高电费问题。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开发商按规定于2014年7月向临沂市电力部门缴纳了配套费294万元,但用电配套工程建设一直未能如期完成。经河东区委、区政府以及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协调推进,电力部门于2017年4月1日将配套设施建成完工,小区居民已实现正常生活用电。

(二)信访人反映有线电视信号和宽带网络设施设备未建设问题属实。2014年底,因当时小区弱电设备机房尚未建设,联通公司无法进行宽带和有线电视信号设施设备的安装。2017年4月2日,开发商提供了设备机房,联通公司已到小区内为住户调试网络,并且重新更换光纤线路铺设,现已建设完毕。目前电视收看和电脑上网问题得到解决。

(三)信访人反映小区内杂草丛生和垃圾乱堆放问题属实。因物业公司初期人员不足,管理不到位,嘉隆花园小区存在一定的脏乱问题,有杂草丛生和垃圾乱堆放现象。经有关部门督促,物业公司已经对小区内杂草垃圾进行了彻底清理,并完善了垃圾清理和卫生管理制度,增加了清扫人员,承诺以后不会再发生类似问题。

(四)信访人反映物业公司无资质问题不属实。嘉隆花园小区物业服务公司为临沂市周道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该物业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取得物业管理资质,物业公司法人证书编号为临物1432127。

(五)信访人反映嘉隆花园项目开发商违规交房问题不属实。该小区建设工程分两期进行,项目综合验收需待全部工程竣工后进行。赵某姐姐与开发商签订的一期项目购房合同中约定,交房条件为“五方责任主体(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单位)验收完成”。目前,一期工程已竣工,《竣工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已经五方责任主体签字验收,符合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

督查组于2017年4月12日约见了信访人赵某妻子和其姐姐(信访人外出打工不在临沂市),并当场与赵某通电话核实有关情况,其表示对处理结果满意。

三、当地整改工作情况

根据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临沂市政府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监管部门责任落实,加强对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二是规范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健全完善有关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特别是各级纳入满意度评价事项,实行“台账式”管理,提高信访事项的办理效率和质量。同时加大网上信访的宣传力度,发挥好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资源作用,增配网上信访自助服务设备,切实发挥网上信访主渠道作用。三是落实信访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对因工作缺位,责任缺失引发信访突出问题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用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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