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访广角 >> 督查事项
督查事项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荆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抓饭直播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7-07-28 来源: 抓饭直播

【字体:    【打印本稿】 【关闭】

2017年6月21日至23日,抓饭直播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组成督查组,就山西省运城市荆某网上投诉反映“住房被拆迁后不能按期回迁和不发放租房租金”问题,通过听取情况汇报、交流座谈、查阅资料、约见信访人、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荆某,男,户籍地为山西省运城市临猗县嵋阳镇令狐营村。2016年12月8日,荆某通过网上投诉向国家投诉办反映:他是运城市盐湖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诚信嘉园拆迁户,旧房于2013年被拆迁,时过四年,至今开发企业既不盖房也不发过渡安置费,造成被拆迁居民无法回迁。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实。

该项目位于运城市盐湖区,2013年8月,开发企业华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信访人居住小区住户协商,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与拆迁户签订旧房拆迁改造合同,开始拆迁,荆某的房屋于2013年9月被拆迁,按照合同约定18个月可回迁,开发企业一次性支付了18个月16900元过渡安置费。但建设过程中,因手续不全,有关部门责令其停工,加之资金链断裂,被拆迁户未能于2015年2月前回迁,开发企业也再未发放过渡安置费。目前,通过有关部门协调,开发企业与荆某协商达成协议,约定今后的过渡安置费按年支付,回迁房待其合同约定的4号楼建成后再选房。荆某已于2017年6月14日领取了2015年3月至2017年4月的过渡安置费共计20000元。

督查组6月22日约见了荆某,其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三、当地整改工作情况

根据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运城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成立两个棚改建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分别有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和市委常委、副市长任组长,纪检、信访、法院、检察、公安、住建、国土、规划、发改、财政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负责中心城区棚改项目融资、手续办理、顺利施工等问题专题研究、专项解决、专门落实。二是市政府成立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联审联批办公室,统一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手续办理工作,并将在7月份出台《关于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对棚改项目手续办理当中涉及到的各项罚款采取缓交的办法,同时推行容缺受理机制,加速办理项目各种手续。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在手续办理过程中实行限期办结制。三是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四定”、“五包”责任制,明确了诚信嘉园棚改项目信访问题的包案领导。四是诚信嘉苑开发企业与运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签订回迁时间责任书,按照工程进度时限,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进度计划,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质量责任制,确保2019年3月交付使用并满足使用条件;建立与被征收人沟通联络机制,每月10号邀请被征收人代表到施工现场实地察看工程进展情况;认真对待被征收人的正当诉求,做好解释和善后处理工作。对因自身原因不能兑现回迁时间责任书的开发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五是关于解决223户已征收户的过渡安置费问题,开发企业已与其中的150户达成了以安置房面积抵顶的协议;对其余的73户,在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的督导下,由开发企业于2017年12月底前逐户谈判达成协议;对不愿以面积抵顶过渡安置费的征收户,由开发企业按征收补偿协议的约定,按年支付过渡安置费。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0/09/15 18:3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