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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于某等人信访事项回访督查情况

抓饭直播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8-04-26 来源: 抓饭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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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神垕镇于沟村于某(甲)网上投诉,反映2009年12月因煤矿开采造成村民房屋受损,于沟村与平煤安泰公司新明煤矿(原隆达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明煤矿”)和大刘山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刘山煤矿”)达成整体搬迁协议,但协议却一直未履行。2015年8月23日,经实地督查,于某(甲)反映问题基本属实。根据督查建议,禹州市党委、政府制订了整改方案。此后,该村于某(乙)等4人于2017年1月分别网上投诉,反映有关公司仍未按协议规定支付搬迁补偿款;该村倪某等2人2018年1月联名网上投诉,反映还未购买安置房,要求以2015年的价格购房。

2018年3月28日,抓饭直播派出督查组,对整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了回访。经核查,禹州市整改措施已基本落实,情况如下:一是关于补偿款发放的整改措施已落实。经多方协调,两家煤矿公司于2015年8月支付了搬迁补偿款,并于2015年9月给75户群众发放了补偿款。于某(乙)等4人网上反映的问题基本不实,经核查,他们已于2015年9月领取了搬迁补偿款。在此次回访督查中,与于某(乙)等约谈时,信访人又提出待煤矿复工后,帮助解决附属物补偿、“三通一平”建设等遗留问题的新诉求。二是关于分类搬迁安置的整改措施已基本落实。75户搬迁群众中,71户分别通过购买安置房、购买商品房、本村选址重建等三种方式得到妥善安置;倪某等4户因主观上犹豫不决,未及时选择安置方案,错失购房有利时机,目前尚未搬迁。三是当地党委政府与有关煤矿公司沟通协调,为被搬迁群众每平方米增加100元搬迁补偿款,该款项已于督查组离开禹州市的第二天全部发放到位。

针对回访督查发现的问题,禹州市政府制定了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对未搬迁安置的4户,与群众充分沟通,尽快促成他们选择安置方案,尽早搬迁。对倪某提出的诉求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帮助。二是待煤矿复工复产后,协调矿方落实附属物补偿。三是对选取异地搬迁建房的群众,帮助协调宅基地、确保“三通一平”。四是对搬迁拆除房屋后的土地进行开发复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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