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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访谈

黑龙江省贯彻实施抓饭直播《信访条例》情况综述

抓饭直播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5-05-10 来源: 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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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饭直播《信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实施10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把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和全面贯彻实施《条例》作为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点,依法履行职责,全力畅通信访渠道,加大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和督查督办工作力度,大量信访矛盾和问题在基层得到化解,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党和国家重大活动开展创造了稳定社会环境。

一、广泛学习宣传,《信访条例》贯彻实施深入开展

各地、各部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推动《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学习培训深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都组织开展《条例》专题学习,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开展多层次、多种形式学习贯彻活动。省信访局将《条例》学习纳入机关干部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百题问答和小组讨论,深入推进《条例》学习贯彻。各级、各部门组织举办《条例》培训班,对各级领导干部、乡级以上党政信访干部、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社区和村委会干部进行全员培训。深入扎实的《条例》学习培训,使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广大信访工作者进一步理解掌握《条例》的基本内容、正确把握《条例》的基本要求和各项规定含义,熟悉《条例》的操作规程,切实提高了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办理信访事项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将《条例》学习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干部学院培训计划,纳入教学大纲,落实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和授课人员,有力提升了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和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

(二)舆论宣传广泛。各级、各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采取媒体播报、张贴标语、发放传单、现场讲解、深入基层等形式,大力宣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服务信访”, 大力宣传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信访法治建设的新举措、新思路和新经验,大力宣传信访干部爱岗敬业、敢于担当、作风优良、争创一流的先进事迹和重大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激发广大信访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了《条例》宣传的良好氛围。同时,进一步丰富了宣传活动载体,组织举办了学习贯彻《条例》经验交流会、知识讲座、知识竞赛、在媒体开设宣传栏、开展文艺活动等一系列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

(三)制度措施配套。《条例》修订实施后,从方便群众信访、规范信访工作行为角度出发,从省级信访机关做起,带头执行《条例》,带头依法信访,进一步完善来访接待、信访事项办理、督查督办、复查复核、依法终结等工作规则,形成以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确保群众信访活动和信访工作在法律框架下运行,在制度规范内操作,形成依法信访的导向。自2005年以来,先后制定了《黑龙江省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则》、《黑龙江省信访督查督办工作规则》、《黑龙江党政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实施办法》等100余项与《条例》相配套的制度措施,实现了与《条例》的有效衔接,有力指导了信访工作,保证了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四)督导检查到位。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高度重视《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信访工作部门务必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条例》作为一件重要的大事抓好,加强《条例》督导检查,全面总结《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完善措施,不断改进信访工作。2014年,省委、省政府组成10个由厅级干部为组长的督导检查组,在全省开展了《条例》执法检查。针对存在问题,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整改通知,提出整改意见,推动了《条例》的深入贯彻实施。今年以来,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先后3次成立21个督导组深入市(地)、系统和部分县(市、区),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信访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和重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开展督导,有力推进了责任落实。

二、精心组织实施,《信访条例》贯彻执行成效显著

《条例》修订实施10年来,经过全省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条例》的贯彻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信访形势发生了新的变化,信访工作开创了新的局面。

(一)信访渠道更加畅通有序。近年来,我省在畅通信访渠道上狠下功夫,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积极为群众搭建便捷诉求平台,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建立联合接访工作机制,整合行政资源,投资建成了省级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全省12个市(地)、118个县(市、区)建成了联合接访大厅或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实现了“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的工作目标。坚持把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在接访力量、接访内容、接访形式、接访管理上不断探索创新,为确保群众信访问题及时就地化解奠定了基础。按照国家关于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要求,积极推进网上信访信息化建设,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整合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和电子邮件各渠道,初步了形成网上受理、网上运转、网下办理、网上反馈的工作体系。不断探索创新信访投诉平台,更新改造了全省行政首长电话受理系统、投资搭建了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施了免费信访邮政,广泛开展了人民建议征集,进一步拓展了群众诉求渠道。强化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三级工作平台”建设,在县(市、区)建立了调处中心,在乡镇(街道)建立了调访办,在行政村建立了调访室。此外,各地在畅通渠道上不断探索创新,哈尔滨市开通网上“我要写建议”专栏、七台河市实行民情恳谈制度、伊春市设立“在线访谈”栏目等等,拓宽了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渠道。

(二)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条例》修订实施10年来,我省坚持把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重点突出出来,充分发挥信访部门综合协调、组织推动、督导落实工作职能,采取领导包案、交办转办、成立督查组联合督办、投入特殊疑难专项资金、各级信访联席会议综合协调等措施和办法,认真办理群众信访事项,使大批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

(三)信访工作新格局基本形成。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去谋划、去部署、去推进,加强组织协调,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形成做好信访工作的强大合力。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工作原则,切实把信访突出问题妥善处理在本地区本部门、解决在基层。各级都建立了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综合协调指导作用,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及时妥善地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地方之间、部门之间、地方与部门之间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处理好跨地区跨部门的信访问题,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运转高效、综合施治的工作机制。《条例》修订实施10年来,在省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协调下,各地、各部门集中解决和妥善处理农村土地征收征用、城镇建设拆迁、环境保护、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大大减少了信访“存量”。目前,一个“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已经形成。

(四)信访法治建设扎实推进。按照国家关于加强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的总体部署,积极推进信访法治建设,实行网上信访、逐级走访和访诉分离,确保了信访问题及时就地化解。加强了信访工作绩效考核,推动了信访工作责任落实。坚持依法终结信访事项,探索建立案件评审机制,健全完善复查复核办法,推进终结信访事项从信访渠道有序退出。

(五)信访干部素质全面提升。近年来,我省按照《条例》和《抓饭直播、抓饭直播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从教育培训、人员配备、交流使用等方面入手,不断加强信访干部培养锻炼,每年均组织开展《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信访业务知识培训,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信访工作人员准确把握了《条例》的基本要求,理解了《条例》规定的工作程序,提升了贯彻落实《条例》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信访部门培养锻炼干部重要基地的作用,开展干部双向挂职锻炼,选派后备干部到省信访局挂职,选派信访部门的干部到基层挂职,通过学习培训、轮岗轮训、挂职交流等方式不断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信访干部能力素质,切实增强了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意识,推动了信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三、着眼信访改革,全面推动《信访条例》深入实施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作出了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的重要部署,特别是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和支持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这对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厘清信访工作职能定位,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维护良好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一)进一步推进访诉分离制度改革。贯彻执行好中办、国办《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严格实行信访与诉讼分离,认真做好法规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引导信访人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信访问题。只有不属于行政复议、仲裁或诉讼等法定渠道的事项,才可以按照《条例》规定启动信访处理、复查、复核程序,防止用信访终结替代司法终结。配合政法机关做好涉法涉诉信访群众的引导疏导,把涉法涉诉事项纳入法治轨道解决,支持政法机关通过法定途径解决问题,维护司法权威。

(二)进一步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贯彻落实好依法逐级办法,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和解释,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疏导工作,告之引导信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理性表达诉求,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根据信访事项的性质和管辖层级,到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有关部门要及时受理、办理,确保问题及时就地解决,树立基层不仅能够解决问题而且更直接、更及时的导向。

(三)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诉求渠道。不断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推进视频接访广泛应用,实施免费信访邮政,引导群众更多以书信、电话、视频、电子邮件等形式表达诉求,切实减少群众的信访成本和奔波劳累之苦,确保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重点抓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部门联合接访,确保群众合理诉求依法、及时、就地解决。

(四)进一步规范维护良好信访秩序。《条例》明确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堵塞、阻断交通;不得携带危险物品或者管制器具;不得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不得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不得煽动、串联、胁迫、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不得有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对违反上述情形,在信访活动中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处置,切实规范信访秩序。同时,定期曝光依法处理违法信访行为的典型案例,正确引导舆论。

(五)进一步明确信访工作职责定位。进一步明确信访工作职责定位,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切实履行好《条例》赋予的“了解社会民意、汇集意见建议,分析稳定风险、评估政策得失,排查矛盾隐患、解决合理诉求”的工作职责,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汇集社情民意,切实回应群众诉求,有效维护群众权益。要切实增强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对群众诉求,善于用法律政策来衡量,切实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教育疏导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

我们坚信,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有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随着《条例》的全面深入贯彻实施,我省信访工作一定会不断取得新进展、开创新局面,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信访法治化建设一定能够迈出新的更大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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