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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访谈

山西省34个省级部门试水“信访清单”制度

抓饭直播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6-01-05 来源: 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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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清单”破解“告状”无门

  在一些群众的心目中,信访局是为群众办事,让群众说理的地方,所以什么事情它都应该管,只要发生矛盾,上访成了解决诉求的“唯一”途径。结果“群众跑来跑去、领导批来批去、部门转来转去”……信访事项在部门之间“空转”很难解决问题。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要求及《信访条例》有关规定,中央把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列为2015年抓饭直播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分工的重点工作,我省也把这项工作作为信访改革的重中之重,将启动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试点,首批将在34个省直部门中推进。

  什么是“信访清单”

  省信访局负责人介绍,“我们目前要做的就是梳理出每一种法定途径适用的条件、主体、时限、操作程序和法律结果,明确某一类的投诉请求按照哪一个法律法规应该怎么办,同时要让基层工作人员和信访群众看得懂、行得通。”

  从已经公布的信访清单看,按照信访的目的,信访可以分为申请求决类、揭发控告类、信息公开类。根据上述分类,信访清单罗列了信访投诉内容、具体诉讼请求、法定途径、主要政策法规依据等。

  如省质监局信访清单中,申诉求决类投诉请求部分,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据法律法规或组织章程规定,向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申诉,要求重新做出处理或解决矛盾纠纷。其中,不服质监部门作出的行政确认行为的具体举报违法行为有产品质量鉴定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核发等。法定途径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

  为什么要列出“信访清单”

  “实践中,各种诉求往往交错在一起,信访人‘敲’不对门,同时一些信访人认为上访有理,上访成本低,助长一些信访人的重复持续上访;另一方面信访程序的缺失,对于各级各部门没有一个严格的标准,容易诱发冲突事件。”省信访局负责人介绍说。

  我省此次要求试点单位将信访投诉进行梳理归纳、分门别类,形成一份信访投诉与法定途径一一对应的清单。换句话说就是,以后信访人想“告状”,只要比对这份清单找相关职能部门即可。

  “信访工作职责边界不清楚的结果是,信访部门管了许多不该管的事项,而职能部门的相关法定职责得不到充分履行,群众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这位负责人表示,“明确‘信访清单’后,职能部门将直接面对群众,解决问题。”

  是不是推进分类处理工作后,信访的工作和责任比以前少了?这位负责人表示这是误解,“信访部门要弄清楚应该怎么分类,积极引导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分类处理工作,还要进一步推动信访工作回归到‘了解社情民意、汇集意见建议、分析稳定风险、评估政策得失、排查矛盾隐患、解决合理诉求’的本位上来。”

  分类处理清单已逐步公开

  据了解,去年8月,省信访局与省政府法制办联合下发通知并组织多次推进工作会,要求我省34个厅局开展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到去年10月底,全省34个厅局大部分拿出了本部门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并挂在门户网站上公开。

  目前,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司法厅等28家单位的清单已经上线,还有6家单位已经完成,等待与中央部委对接后上线。

  各相关职能部门结合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立足于让基层干部看得懂、用得了,普通群众按照清单走得通、能管用,严格执行“法定途径”标准,对本部门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列举出具体的投诉请求、法定途径、法律依据,形成本部门《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清单》。

  记者翻开清单看到,按照每一类信访投诉请求明确对应一类法定途径的要求,该清单包括信访事项类别、信访诉求、法定途径、负责处理职能部门、受理的法定依据、法定时限要求、基本工作流程及告知事项等类别,要素齐全、简便易行。今后,信访群众只需要对照清单,就可以明白信访诉求按照法定途径“找谁办、谁必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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